摘要

审思自身的教学追求是教师应有的职业理性、价值判断和愿景预设。在新课程方案和课标实施过程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在继承传统思政课教学优点即“明理”的基础上突破知识立意惯性,立足核心素养,指向生活领域,通过引导学生运用所学之“理”来分析和解决真实而复杂的问题,从而促进“践行”。如此,才能贯彻课标精神,切实落实核心素养培育,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