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规则》为"教育惩戒"正名,将"戒尺"交还给老师。面对千呼万唤终出炉的教育惩戒权,老师敢用、愿用、会用吗?他们对教育惩戒又有着什么样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