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足现行"县-乡镇-村"三级行政构架,我国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一是在规划层级方面,除个别城乡高度融合的县市可按全域"一个层级"编制规划外,其他大部分县市仍应执行"全域-中心城区"两个层级;二是除高度城市化地区可将县级-乡镇级规划合并编制外,其他大部分县市宜按两个或多个乡镇联合开展规划编制,给乡镇预留更多的自由裁量权;三是县级规划应重点加强对县域村庄总量控制、分类引导、刚性传导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其他事权可交由下层级规划落实。建议尽快出台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编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 单位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