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审判工作具有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完善优胜劣汰机制的独特功能,是人民法院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的重要途径。2016年以来,在国家供给侧改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妥善处理"僵尸企业"等政策导向之下,《企业破产法》所具有的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拯救困境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得以展现和重视。以法治化、市场化的方式清退市场主体、拯救困境企业的观念也正在被政府、法院及社会所接受。2018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国企改革,提出加快推进"四个一批"即关掉一批、破产一批、卖掉一批、改制重组一批的大背景下,兵团各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量也快速增长,经过近两年来的破审判经验积累,兵团各级法院在破产审判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诸多困境需要及时面对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