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平是广告伦理的核心概念。在理论上,公平源自“不伤害”的先验公理,能够与广告的信息共享和价值共创的关系本质相契合,并发展出结构化的广告伦理价值体系;公平的“等利害交换”原则蕴含着直觉正义和理性博弈,奠定了广告主和消费者之间“得所当得”的积极伦理关系;消费者因具有“劝服知识”(Persuasion Knowledge)和“道德性广告素养”(Moral Advertising Literacy)而能够成为公平原则的道德行为主体。在实践中,广告行业组织将公平视为重要的自律原则,包含广义公平、竞争公平和对消费者的公平三层含义,同时,公平与其他伦理原则一起形成无结构的共现关系;媒体对广告失范行为的舆论监督聚焦于司法惩戒和单向的消费者关护;消费者对广告的认知和评判则表现出对抗性的“等害交换”特征。综上,在理论和实践这两个范畴中,广告公平的属性、伦理学取径、地位、含义以及公平关系背后的主体这五个认识维度都存在着分歧,笔者尝试开启理论和实践的双向对话,旨在消除成见,为广告伦理建设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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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传媒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