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城市区域的重要特征是区域中心职能的分置化与城市中心职能的特色化,次区域将在全球城市区域的分置化发展中获得承担其中某些重要的世界级功能的机会,在城市中心职能的特色化发展中突出自身的竞争力。结合《珠中江城市空间协调发展规划》的实践,论述次区域空间协调规划的实现途径,即通过确定一体化发展目标、构建"政策分区"、提出"重点专项协调规划指引"、识别"城际规划建设协调地区"等,创新性地提出区域协调规划的重要实施机制——专责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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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城市区域的重要特征是区域中心职能的分置化与城市中心职能的特色化,次区域将在全球城市区域的分置化发展中获得承担其中某些重要的世界级功能的机会,在城市中心职能的特色化发展中突出自身的竞争力。结合《珠中江城市空间协调发展规划》的实践,论述次区域空间协调规划的实现途径,即通过确定一体化发展目标、构建"政策分区"、提出"重点专项协调规划指引"、识别"城际规划建设协调地区"等,创新性地提出区域协调规划的重要实施机制——专责委员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