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主持人:甲与乙在2016年发生交通事故,乙为电瓶车主负全责,但无能力支付民事赔偿。甲与乙经法院调解、执行,后终止执行。2018年甲申请A地社保部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保经审核后支付14万余元。A地支付后,发现甲于2017年在B地申请过工伤认定,且已经确认该事故为工伤,由于甲单位并未参加工伤保险,因此甲的损失未曾得到工伤保险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