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察公益听证程序应用问题研究

作者:张明利; 杨坤
来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 (03): 54-62.
DOI:10.3969/j.issn.1009-1416.2021.03.008

摘要

"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促公信"理念下,利益相关群众作为侵权行为受害者具有参与听证程序当然主体身份。听证员的作用在于为检察机关案件处理提供参考性意见,但实务中存有忽视当事人主体地位而向听证员倾向之嫌。一般性规范的含糊性规定赋予了检察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动力不足、流于形式之弊端尽显。正视检察公益诉前听证程序基本定位,把握其基本功能,并据此展开制度性建构,可以发挥实践对一般性规范的明确具体效用,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推进检察权的适度司法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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