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显失公平以意思自治为价值取向,并作为保障意思自治的兜底性条款而存在,故其适用应以主观要件为主、客观要件为辅。危困状态的判定需满足受益方故意利用相对优势对受损方施以轻微胁迫,进而导致其意思表示有瑕疵,此时客观要件的判断应探求受损方的真实意愿,采主观价值说为宜。缺乏判断能力的判定仅需满足受损方缺乏一般判断能力即可,此时受损方行为能力受限,作出的意思表示无意义,故客观要件的判断采客观价值说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