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福建省各级疾控机构水质检测能力现状,为决策提供依据。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全项指标要求(106项),结合检测人员数、设备配备率、项目开展率和资质认定率,对各级疾控机构的水质监测和检测能力进行调查。结果福建省疾控机构水质检测能力,项目开展率省级为98.1%(104项)、设区市级为72.3%(76.6项)、县级为31.4%(33.3项);常规项目开展率省级、设区市级均为100.0%、县级为87.1%;仪器配置率:理化方面省级为100.0%、市级87.1%、县级48.7%,微生物方面省级为100.0%、市级82.8%、县级71.1%;资质认定率省市级均为100%、县级为64.0%;不具备水质检测能力的原因主要为缺少相关设备和检测人员。结论福建省市县疾控机构水质检测能力总体较弱,尤其是县级需加大投入以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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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