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毒品犯罪的本质是经济犯罪,我们对其严重暴力性刑事犯罪的刻板印象也是由毒品案件所具有的巨大利润回报而导致的。其行为具有严密的犯罪集团组织结构、极端的犯罪方法与手段、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和极其恶劣残忍的危害结果,这些特征使其表现形式不同于其他传统经济犯罪案件,但其具有的经济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不可能改变的。故而对于涉毒经济犯罪来说,对涉案资产的有效控制与长链追踪才是最直接的办法,不然此类案件缉查的总体效果始终会停留在“治标不治本”的阶段。随着商事活动的不断发展,利用非法隐名出资方式将涉毒资产进行洗钱的犯罪活动越发活跃,我们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公安思想理论体系为指引,以公安工作实践需要为导向,以缉毒实战经验为支撑,讨论此问题的历史与现状、监管与不足并尝试提出对策建议。

  • 单位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