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曹植是建安时期最重要的赋家,他的赋美学意识和思想对魏晋六朝赋美学具有开启性的历史意义,他明确把赋文学的本质定义为对赋言之美的创造,赋家对赋言之美的创造也即是赋家对赋之意象和气韵的审美创造,强调慷慨悲壮是赋美的基本精神。他将审美之赋从价值论方面定性为小道,反对赋文的审美创作可以令赋家收获自己生命的不朽,他的赋观在这一点同曹丕的文章不朽论直接对立,对立的背后,隐约可见曹植同曹丕在政治上各自处境、位势的不同,正是这种不同决定了他们对赋文创作是否具有审美救赎功能有了各自不同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