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函[2021] 5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优化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7月2日优化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制度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