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务共同体是新的历史阶段下,处于平等关系的多元治理主体基于共同的利益目标良性互动、相互信任、形成共同合力的有机整体。目前我国对警务共同体建设的探索仅存在于个别地区的警务实践中,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建构体系。2009年浙江省湖州市“警务广场”行动是我国警务共同体构建的先锋计划和典型案例,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有公安机关职责泛化、治理主体能力不足、地区运行存在差异、精神合力发挥有限等问题。在警务共同体建设领域引入“行动者网络”的理论视角,提出多元主体联动、公安机关角色转换、增强治理主体活力等完善建议,以期勾勒出一条清晰的新时代背景下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警务共同体构建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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