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陕西省动物研究所2018年5月—2022年1月受理的野生动物鉴定案件为基础,统计和分析龟鳖类动物案件的基本情况。结果显示:共鉴定龟鳖类野生动物案件39起,涉案龟类59只,隶属于8科15属17种,其中76.47%(13种)的物种原产于国外,国家一、二级或CITES附录Ⅰ、Ⅱ保护物种占64.71%(11种)。从统计结果看,陕西省非法利用的龟鳖类物种较多,新物种时有出现;非法贸易向线上交易转移,违法手段隐蔽性增强。建议加强对实体和网络市场的监督,建立“查处—鉴定—收容”多部门联合处理案件的机构,加强野生动物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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