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3月5至8日,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水利局邀请,河南省水利厅组织省水利勘测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夏祖伟一行7人,赴十三师对庙儿沟、沙枣泉、东泉等3座水库和五道沟水闸开展安全鉴定。水利部印发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水闸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按照上述规定,十三师的部分水库水闸已经达到安全鉴定年限,急需开展新一轮"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