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明治宪法》规定下,尽管天皇集各项大权于一身,但他很少主动参与政治运营。天皇对统治权的行使是通过将其委托给各个国家机构来实现的。这导致政坛上存在多个山头:元老、内阁、官僚、政党、众议院、贵族院和军部。没有这些政治力量的协助,天皇无法行使任何权力。另外,在君主立宪原则及“不亲政传统”的约束下,天皇需保持置身事外的超然立场。然而,与此同时,天皇尽管遵循了某些立宪君主的做派,但其作为绝对君主的性格根深蒂固,这导致了战前天皇制“一身双面”和政权构造“多头一身”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