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泛的政治代表性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表现。"选举是民主的本质"逻辑形成了以选举为中心的程序性政治代表理论。程序性政治代表理论主要关注政治代表们是否经由正当程序而产生,而对政治代表的实体性问题重视不够,有可能导致少数群体、边缘群体、弱势群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无法被有效代表甚至被排斥现象,从而造成代表性的限度。中国共产党基于党的性质宗旨,回应合作型政治理念和组织化政治整合需要,在统一战线工作中通过中国特色"安排"机制,将党外代表人士吸纳进国家治理体系,将民主性与代表性、程序性与结果性相结合,使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更具政治代表性和包容性。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作为超大型国家有效整合多元社会政治力量的自觉政治设计,已成为中国特色实体性政治代表的制度安排和实践。代表性是建立在民主性基础之上的,结果的合理性须以尊重法定程序为前提。党外代表人士安排实践要避免"行政化"倾向,更好地将"安排"的政治性与政治代表性所要求的民主授权性结合。党外代表人士安排展现了中国"安排型政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依据与价值,中国政治研究有必要深化对该议题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