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案为(2021)最高法民终958号民事判决,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承包人将建设工程款债权转让给某建设公司后,某建设公司是否可就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法定优先权,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系工程款债权的从权利,不专属于承包人自身,可以随建设工程价款债权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