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层股权结构是一种为了防范恶意资本收购、平衡异质化股东权利、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和优化营商环境而产生的特殊股权结构。国外对双层股权机构持有禁止、允许、限制三种态度,而我国科创板突破"一股一权"的固有原则,允许双层股权结构公司在境内上市。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表决权差异安排中,双层股权结构的表决权设计,特别表决权股转让限制、"日落条款"时限以及其他方面存在代理成本较高的问题。为了降低代理成本,我国应当采取增加股息优待策略、细化时限性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委员会等优化措施。未来可以将研究重点放在防范敌意收购的本土化条款、特别表决权股份现金流权的标准、股东诉讼制度的落实等方面。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