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已有的研究均发现管理层激励(包括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强度和公司的过度投资水平成反比关系,支持有效契约理论(或利益协同理论),这对政府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限薪令"和股权激励管制提出了挑战。本文利用2008—2016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只有对于非国有公司来说,管理层激励才适用有效契约理论(或利益协同理论),而对于国有公司来说,薪酬激励同时适用有效契约理论和管理者权力理论,管理层货币薪酬和过度投资之间呈U形关系,股权激励和过度投资之间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进一步的分析发现,非国有公司的管理层超额薪酬和过度投资成反比关系,管理层的超额薪酬对于降低公司代理成本具有激励作用。但是,竞争性行业的国有公司管理层超额薪酬和过度投资成正比关系,管理层超额薪酬有可能是拥有较高权力的管理层寻租的结果。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应该是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和管理层不完全承担投资失败责任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政府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限薪令"和股权激励管制在当前情形下仍是合理的,竞争性国有企业管理层"市场化"薪酬制度的实施需要在进一步厘清政企关系之后的基础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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