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肺结核患者门诊直接医疗费用及构成分析

作者:伍小英; 谭守勇; 罗少霞; 张晋昕; 陈其琛; 刘国标; 梁志强; 宋涛; 周惠贤; 龚芳
来源:广东医学, 2021, 42(04): 395-399.
DOI:10.13820/j.cnki.gdyx.20194138

摘要

目的了解广州市肺结核患者在门诊确诊前及治疗过程的直接医疗费用及构成,为完善结核病医疗保障政策,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提供循证依据。方法采用前瞻性追踪研究方法,对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在广州市各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的门诊中确诊及治疗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研究。通过文献研究及专家咨询法设计《广州市肺结核疾病负担研究调查表》,包括《基本情况调查表》、《医疗费用调查表》、《治疗情况调查表》三部分,由患者本人在各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的门诊完成现场问卷调查,由各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追踪管理并根据患者诊治情况填写《医疗费用调查表》及《治疗情况调查表》,了解肺结核患者的社会经济情况、确诊前及治疗过程的各项直接医疗费用。用两独立样本Wilcoxon秩和检验方法比较不同类型肺结核患者门诊直接医疗费用及构成的差异。结果 (1)共纳入肺结核患者950例,年龄(43.28±15.13)岁。男性占64.6%(614/950),女性占35.4%(336/950)。初治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占41.8%(397/950),初治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占58.2%(553/950),复治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占8.0%(76/950)。(2)经追踪研究,肺结核治愈患者占96.8%(920/950),死亡占0.3%(3/950),失败占1.4%(13/950),失访占1.5%(14/950)。(3)920例治愈肺结核患者的门诊直接医疗总费用为(5 546.16±2 758.72)元,其中检查费占49.06%,药费占47.70%。确诊前费用为(809.20±352.59)元,占总费用15.58%;治疗期间门诊费用为(4 385.82±1 787.97)元,占总费用84.42%。支付方式中自费占61.01%,医保支付占27.83%,政府减免费用占10.38%。(4)无论是门诊确诊前还是治疗期间直接医疗费用,均有复治者高于初治者,病原学阳性者高于病原学阴性者(P<0.05),本地户籍者与外地户籍者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广州市肺结核患者确诊前直接医疗费用较低,治疗期间直接医疗费用较高,医保及政府减免费用比例较低,建议结合患者实际治疗情况扩大政府减免项目范围,降低结核病患者医疗负担,遏制结核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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