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伤保险制度是世界上最早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之一。而在我国,与众多社会保险制度相比,工伤保险制度起步较晚,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其滞后的现象愈发严重。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基础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制度直接牵涉劳动者的根本权益,因此工伤认定法律制度改革成为了急切的现实需求。德国是最早创建社会保险法制的国家,其工伤保险制度具有参考价值。通过比较中德两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阐述两国工伤认定的基础理论,汲取德国先进的制度理念,总结出我国工伤认定制度的法律弊病、发展前景、完善意见等,以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 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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