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人的安全与人权的概念及内涵对比,以及对人的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关系辨析,得出国家在紧急状态下进行人权克减的正当性。人权克减的正当性源于国家安全与人的安全的依存性。人权克减是对宪法中有关人权与权力、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基本关系规定的紧急调整,也是自由主义对国家主义的紧急让步。人的安全应该作为人权克减的一个衡量标准,只能是为了促使人的安全的全面实现,才可以实施有限的人权克减。在人权克减的实施过程中,应避免克减时间过长,同时避免非人道的克减。在论证人权克减正当性的基础上构建中国的《紧急状态法》,对人权克减的实体与程序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人的安全的实现具有法律保障意义。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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