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征地补偿标准低、方式单一、主体不明确、程序不规范、救济措施不足等问题,可从如下五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确立以土地市场价格为补偿标准;二是试行补偿与安置并举等多元化补偿安置,并将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财产性损失等纳入补偿范围;三是明确农民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权主体;四是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五是设立征收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完善农民权利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