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企业提供的案例素材,本文针对"企业重组过渡期补偿款应当计入资本公积还是当期利润"这一问题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展开研究,论证了资本公积的含义及其计量规则。本文认为税务机关等公共权力机构不能介入的财产属于股东的私人财产,应当以资本公积入账;公共权力机构能够介入、课征企业所得税并使其具有可分享性的财产,应当计入当期利润,即营业外收入。

  • 单位
    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