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发展路径、政策扶持、组织保障三方面提出16条举措。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的达到30%;到2022年,10万元以上的达到50%。为多渠道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意见》提出开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整合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林地、"四荒""四边"等资源,通过拍卖使用权、绿化权等形式盘活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