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建行规[2020]6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就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下简称书面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书面报告办理职责分工依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单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