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其在"创作"领域展示出了独特的魅力与优势。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如果从外在表现形式上不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当然不能作为作品而获得著作权保护,这是毋庸置疑的,同时也不是我们重点研究的对象。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如果已和人类作品无本质差异,此时就要从独创性角度讨论其是否构成作品。人工智能发展到现阶段,其实并没有脱离算法、程序、模板的限制,其生成内容并没有体现出作品应有的独创性,因此并不能被认定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