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票据法》笼统地将印章盗用视为票据伪造的一种方式,完全不考虑盗用人和被盗用人的身份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这种"一刀切"的归责方式既不利于保护善意持票人,也有损票据的正常流通。本文将界定印章盗用的内涵,根据盗用人是否具有职权地位区分依职权盗用印章和非依职权盗用印章,并分析它们的性质和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