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社区矫正写入刑法,标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这对于我国刑罚执行的制度完善迈出了重要一步。社区矫正制度以非监禁的方式处罚犯罪行为。在我国,这一制度处于雏形阶段,社区矫正的发展程度较低,相关立法也比较不发达,适用率低,宣传力度不强,群众认识度有待提高,专业人员短缺,以及缺少具有有效的科学矫正方案。检察机关的监督成为这一制度实施的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