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放银行的核心是金融数据的流通与共享,数据可携权是开放银行实践的权利基础。在开放银行视角下,引入数据可携权具有消费者权利保护与金融市场竞争规制的重要性,以及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后的现实可行性;与此同时,也面临着数据安全风险、数据权利冲突、促进竞争的悖反与金融风险复杂化等方面的隐忧。面临开放银行发展的现实困难与潜在风险,立法者与监管者宜从制度、人力和技术方面加强数据安全的管控,明确可携数据的范围与权属以缓和数据权利的冲突,差别设置不同规模企业的义务以平衡市场竞争,构建内外部金融风险治理体系等方面入手,化解数据可携权带来的风险与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