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治理“三治”协同是顺应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中央精神和基层治理实践的一条路径。乡村治理“三治”协同是一个系统性的有机体,既有助于克服乡村法治的客观局限性,又是对乡村治理中德治与自治结合的有效回应。振兴乡村必须实现“三治”协同,可以利益主体为中心推进以人为本的利益分配机制、以村级党支部统领各类农村组织实现治理效能提升以及将村民自治推进德治与法治的互促增效等三种路径实现。

  • 单位
    新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