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法律规范具有一定滞后性和难以避免的不完整性,通过法律解释对法律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充更替,在理论上被认为是非常有价值的。司法解释是我国法律解释的组成部分,在整个法律解释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司法解释原则与规范还不够完善,对于"一元二级体制"的质疑,司法解释的"泛立法化"和抽象化,司法解释过程中法官裁量权等。

  • 单位
    外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