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当代命案防治的内容和效果提出了新要求。通过透视H省命案数据,对命案发生规律进行归纳,发现社会矛盾纠纷是命案防治中的重要可防性因素。当前命案防治工作面临诸多困境,例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仍留疏漏、社会面治安防控重点不够突出、警务部门对高危涉案群体的关注不足、重点人员管控尚未走出陈旧模式等。究其原因,系命案防治观念中对人权保障的认识出现偏差、防治对策重“事后打击”轻“事前预防”、防治路线面临工具主义倾向、防治系统存在惯性联动障碍。以治理理论指引新时期命案防治,在防治方式、效果和平台层面呈现出高度契合性。基于此,探索依靠“枫桥经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风险因素的常规性防范和恶性命案的应急性处置、深化专群结合与智慧警务双支撑的治理方式、优化重点人员管控的立法与执法效能等路径,以期完善当代命案防治体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