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新生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新乡贤是乡村经济社会秩序的两大型构力量。政策话语中二者角色定位分别是农业生产及服务者和社会文化建设者,而基层实践领域中二者角色功能存在高度重合现象,因而提炼双方的功能整合逻辑及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效用。从社会行动类型角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乡贤分属于工具理性行动和价值理性行动,在实践中工具取向与价值取向统一使两大群体具备了功能整合的社会基础和现实条件。在具体路径上,应优化制度设计,明确二者的多角色功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新乡贤转化,构建基于比较优势与共同行动的功能协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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