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数字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元宇宙”概念已经在全球兴起。在此背景下,博物馆可以通过馆藏资源NFT化和展馆虚拟现实化两大途径融入元宇宙。NFT作为一种新的产品形式,基于区块链的底层技术,成为与实体作品一样可以被确权的载体,具有高度真实性和稀缺性。虚拟现实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博物馆可以建立高交互性、高创作自由度的虚拟展馆。博物馆需要在坚守公益性定位的同时,透过商业表象,回归NFT、虚拟展馆等的法律属性本质,探析新模式下的法律风险。同时,博物馆应当理性地看到超前概念和技术现实的距离,在拥抱元宇宙的同时,做好内容合规审查、知识产权合规与维权、个人信息安全合规审查乃至金融风险排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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