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制度调整,党内法规调整除了具有“由内及外”的整体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国家法律调整及伦理道德调整等其他规范调整的一些具体特征,主要表现为:鲜明的政治性、依据的合法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突出的义务优位性。在党内法规调整党内关系的过程中必须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为根本原则,以坚持底线思维与系统性思维为基本原则,以坚持务求实效为重要原则。这是正确发挥党内法规调整作用的客观需要。党内法规调整以助力并服务于国家法律调整为使命,强化党内法规对党内关系的调整是走好新征程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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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