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判决生效后罪犯的交付执行环节是从诉讼到执行的衔接环节,涉及到法院、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多个单位之间的文书流转和罪犯交付执行,在实践中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整个罪犯交付环节的监督职能就显得尤为重要,起到监督每一个判决罪犯的刑罚都能得到交付执行的作用。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有效解决了检察机关在行使交付执行监督中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