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基于人工智能发展的数据安全困境数据按照传统定义是事实或观察的结果,是对客观事物的逻辑归纳,是用于表示客观事物的未经加工的原始素材。与传统定义不同,《数据安全法(草案)》的规定更加简单明了,数据特指以电子或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因此本文按照《数据安全法(草案)》定义,本文所指数据是在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所需的以电子或非电子形式对信息的记录,包括个人信息、商业信息、国防信息等。数据、算法、算力三要素是人工智能发展的驱动力,其中数据是人工智能发展的核心。人工智能的创新发展主要靠深度学习实现,通过大量采集数据供深度学习进行模拟训练,从而促进人工智能知识与经验的积累,实现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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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