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15世纪前半期的赋役改革中,周忱将粮长的私征行为改造为有组织的营利活动,江南州县财政由此成为一个庞大的家计经营单位,粮长在其中不再是无偿应役,而是颇为自由地经营并获得合法的收益,这不仅使最初的商业资本积累成为可能,也影响到它后来控制小农生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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