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虚拟现实技术飞速进步,为打通现实与虚拟世界壁垒提供坚实的基础。元宇宙是运用一系列新技术创造出来的虚拟空间,更是对现实世界生活的映射。随着元宇宙产业持续发展,创作主体逐渐增多,创作的内容也日益丰富。元宇宙空间创作主体的适格性问题、创作内容是否构成作品等问题需得以回应。元宇宙空间区别现实空间具有虚拟性的特征,因此探讨其下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