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社会公正的价值理念和国际惯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最终将与城市实现衔接或整合。而在现阶段尚不具备实现这种衔接或整合的条件的情况下,实行一种基于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现实情况、同时又便于未来与城市衔接或整合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即“过渡模式”)是具有合理性的选择。该模式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以自我养老与家庭养老的合理结合为主、辅之以一定的社会支持”。其中“自我养老”的重点是在全国农村全面实施“个人养老储蓄计划”。未来可考虑将“个人养老储蓄计划”转化为比较规范的农民个人养老账户,相当于目前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未来农民养老的“社会统筹”部分应和城市走向统一,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支持和集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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