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对被告所应承担的举证责任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被告要认识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并在法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其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与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在实践中,被告一方不提供或者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逾期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却频频出现,这不仅会使法院将被告认定为其对于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关证据,被告一方还需承当因证据失权所带来的败诉后果。证据是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的中间者,可以很好的将二

  • 单位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