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明显的趋势下,在原有专利的概念下出现了标准必要专利。随着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的深度融合、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智能终端设备的不断普及,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纠纷案件不断增加,特别是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标准必要专利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侵权判定和禁令救济问题。基于目前我国对此类问题的研究和实践,以标准必要专利的纠纷案件(西电捷通诉索尼案)为例,提出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判定需要同时考虑技术审讯和FRAND原则,技术审讯着重关注的是技术方案,FRAND原则关注的则是是否给予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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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