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幸福广东"的建设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它要求政府及其国家工作人员必须确立社会正义法治理念,并以此制导政府行为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权行为;另外,要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地方立法,为建设"幸福广东"打造一个法制保障平台,以保障"幸福广东"建设在具体项目上有法可依,给予"幸福广东"建设以强大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