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有组织地利用自媒体等信息网络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以曝光负面信息或不实信息相威胁或曝光相关信息后提供有偿删帖服务等方式,多次索要他人财物或强迫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严重侵犯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组织。对于以威胁手段索要他人财物或强迫提供服务、销售商品,应当从被害方是否有涉案服务或商品的正常需求、行为人是否实际提供服务、商品服务及其对价是否合理、主观目的和侵害的法益等方面准确区分认定为敲诈勒索或强迫交易。

  • 单位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