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7年版《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以下简称"2017年版课标"),在化学学习评价理念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指出:"依据化学学业质量标准,评价学生在不同学习阶段化学学科核心素养的达成情况,积极倡导‘教、学、评’一体化,使每一个学生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1]"教、学、评"一体化,作为新的评价理念的要旨,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化学学习评价包括化学日常学习评价和化学学业成就评价(主要有化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化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1]。在目前的化学日常学习评价中,"有教无评""有评无促"的现象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