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津政办规〔202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21年6月4日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 93号)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