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活动是防范侦查权滥用、推进公正司法的重要制度安排,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的推行影响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加强了检察院对于侦查活动的监督效力。但是,新办案模式下侦查监督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运行偏差。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在"捕诉合一"视域下,通过平衡检察机关办案节奏、推广智能化监督方式、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及探索建立侦查监督"案件化"办理模式等措施,实现新形势下侦查监督的改革回归。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